坚持绿色发展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自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湖滨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建立了区、乡(街道)、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精心组织,明晰林长制责任体系,部门联动,健全林长+协作体系,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取得较好成效。
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区、乡(街道)、村三级林长实现全覆盖,设置区级总林长2名,副总林长3名,区级林长2名;乡级林长75名;村级林长141名,共计223名。同时,根据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划分7个区级林长责任区和42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
各项职责更加明晰。各成员单位认真按照《湖滨区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积极开展巡林、护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得到一定解决,初步实现林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林、草、湿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
生态品质更加突显。全区完成乡村绿化面积约1200亩,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在沿黄流域打造东坡、马坡、小安等一批能够凸显乡土特色的宜居乡村。创建2个省级森林乡村示范村、1个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和7个市级森林乡村示范村。
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该区新发展林下经济3000亩,苗木花卉150亩,总产值1200万元。牡仙公司成功申报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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