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项目建设紧盯谋划精准实施
2024年,湖滨区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有效载体。共安排项目资金4882.34万元,批复项目30个,于12月底前全面竣工,资金按要求足额拨付到位,项目竣工率和资金拨付率稳居全市前列。项目建成后立即投入使用,确权到村,按照扶贫资产管理使用,发挥成效。
统筹规划,确保项目谋划“质量高”。出台《湖滨区优势特色产业管理办法》《湖滨区产业奖补办法》等文件,与辖区龙头企业签订带贫合同,鼓励群众发展扁桃、灵芝等特色产业。出台《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奖补办法》鼓励村集体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对于集体经济达标的村组干部给予现金奖励,提升各村项目谋划动力。
优化流程,助力项目审批“速度快”。每年6月启动下一年度的项目库建设,按照《湖滨区项目资金管理体系》等方案,对照流程申报项目。组织项目论证会,严审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用地手续和环保手续进行审核,审核后将项目财政评审前置,财政评审后按照财政评审价格入库,做到随时批复,随时招标,尽快落地实施。
精准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完工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不过度招标,缩短招标时间。联合区纪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督导。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进度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所在乡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见的阻力和问题,第一时间分配到相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多措并举,做到项目管理“绩效优”。紧盯项目实施过程抓督促、抓监管,聚焦项目开工、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推动项目建设好、资金使用好、目标实现好。各乡对照核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各乡限时整改。年底前完成资金绩效自评,并对往年实施项目进行绩效打分,将上级评价结果纳入乡村年度考核工作、评先评优工作、专项资金分配参考工作。各乡组织对已建成的各类项目及时开展验收、审计工作,审计完成后上报区领导小组,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确保项目资产建好用好管好、长期惠农惠民、持续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