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三政教督〔2020〕8号)文件精神,三门峡市湖滨区对照指标体系,逐项开展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三门峡市湖滨区是1986年三门峡区划调整时设立的县级行政区域,因滨临黄河三门峡水库而得名。全区总面积185平方公里,总人口33.2万,辖3个乡、7个街道,共47个行政村、47个社区,是一个城乡兼备的综合性城区,也是全市的政治、商贸、金融、文化、信息中心。
全区现有纳入管理的学校(园)、培训机构共175所,在校生24518人。其中公办学校20所,包括1所高中,4所初中,14所小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0530人;民办学校1所,在校生875人;公办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746人;民办幼儿园共54所,在园幼儿12367人;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共95所。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
始终坚持党把方向、谋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学校发展,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扎实推动党员教师工作作风和教育行风持续好转。先后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集中学习和党建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开展党的理论创新万场宣讲校园10余场次,网上征询服务对象12149人次。全区在职教师全部注册学习强国平台,连续三年被评为河南省教育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在全省中小学我爱祖国 同唱国歌活动中,三门峡市第一小学、磁钟乡杨窑小学分获二、三等奖;湖滨区教体局庆七一快闪大合唱《我和我的祖国》微视频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展播,师生共同绘制70米歌颂祖国长卷被省市区各级媒体纷纷报道。
(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中小学德育指南》作为各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依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深化德育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拓展德育课程内涵,融德育教育于学科教学中,促进国家、地方和校本德育课程的有机统一;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区中小学分年级阶段落实好思想政治课程与新版《道德与法治》在课程中的教学与应用,每周2至3节,保证授课时间不被挤占,同时建设成2个区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倡导学校开发德育校本课程,建立内容丰富、系统完善的德育课程体系。二是深入开展德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主阵地的教育作用,创设精心育人的校园文化、班级文化,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开展我们的节日、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两创两争评选和文明校园创建及湖滨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达标(示范)校创建系列活动,引导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健康育人氛围。三是开足开齐音体美劳学科课程。持续开展湖滨区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每月一次的教研活动,发挥师生艺术工作室的带头引领作用,满足学科教学和开展课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构建学校体音美特色课程项目,推进一校一品艺术活动,开展各类校内外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组建多种课外社团,坚持正常的课余训练和活动指导,每年组织一次全区综合性师生运动会和全员参与的阳光大课间展评活动,中小学生篮球、足球、艺术展演、合唱比赛、师生书画大赛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既锻炼身体又培养特长。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学生从生活劳动、体力活动、衣食住行等做起,让儿童在劳动中动手、动腿、动身,通过真实体验,培养习惯、磨炼意志、锤炼品格。
三、落实国家、河南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三)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稳步推进职称评审工作,修定《湖滨区区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部分条款内容,充分保障职称评审内容程序公开公平;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对在教学一线、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表彰力度,更加突出对农村教学一线教师的政策倾斜;依法保障农村教师待遇,给予乡村教师在生活待遇补贴、职称评聘办法、域内教师交流、参加师资培训等方面支持,督促乡(街道)每年开展一次关爱教师健康体检政策落实;完善1+N集团化办学模式,定期分析各联盟校在目标规划、推进机制运行、发展过程成效、教育质量检测等考核指数;深化区级教研协作区管理,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培育学科带头人,促进域内优质教研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常态化开展湖滨区快乐系列网络直播课程,在互联网+教育中打造的品牌化、体系化逐渐成为峡市教育的标杆;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性资助政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精准资助不漏一户一生。
(三)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基础条件
三门峡市第三高级中学是我区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占地面积17775平方米,建筑面积12992平方米,为全封闭寄宿制学校。现有教学班11个,学生527名。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目前,所有教学班全部实现班班通;校园网络全覆盖;装配有高清录播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满足教学需要;学校操场铺设新型塑胶跑道和悬浮地板球场;学生餐厅和宿舍楼设施完备。
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六)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出台《湖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至今先后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计35所,为辖区8616名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目前,全区在园幼儿13113人,普惠性在园幼儿10708人,普惠性在园幼儿占比为82%,普惠性在园幼儿覆盖率现已达到省定目标;投入932.74万元建成磁钟乡中心幼儿园、交口乡中心幼儿园,可容纳360名幼儿。通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初步实现每个乡镇(高庙中心幼儿园、磁钟中心幼儿园、交口中心幼儿园)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目标。
(七)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1、依法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2019年湖滨区小学学生巩固率为99.04%,初中学生巩固率为100%,均达到省定(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要求。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宣传,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实行中小学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准确把握学生的流动去向。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将控辍保学工作列入学校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湖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辍学率均为0。
2、加强统筹,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义务教育的发展作为重中之重,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从实际出发,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做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鼓励民办教育在域内科学发展,确保公办义务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强化考评督导,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探索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做好教育保障工作,从教育经费投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教育改革政策落实等方面,强化区政府和教育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党政目标考核机制体系做出客观公正考评结果,依据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提拔的奖惩依据。2015年12月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后,目前正在创造条件,对照指标体系,筹备开展创建优质均衡区。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按照《三门峡市主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湖滨区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不划定招生区域,但其招生纳入教育系统统一管理,实施注册招生。
(八)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受教育覆盖面,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规划就读适合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9年湖滨区就读职业学校人数为86人,普通高中人数为217人。
积极推进高中新课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选课走班教学应具备的硬件设施条件,组织不同层次的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尤其落实好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确保新课程顺利推行。
(九)落实职业学校基本发展情况
严格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职业学校教育标准化建设步伐,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思路。湖滨区中等职业学校现有双师型教师13人,占教师总数的34.2%,形成区域品牌专业幼师教育,并创办对口升学班。2019年毕业136人,其中升入高一级大专院校继续学习77人。
(十)促进规范民办发展
完善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审批条件,实施教育、消防、卫生、建设、环境等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严把准入门槛;积极落实减免奖补政策。2019年,对1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实施奖补政策;对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杂费标准按照上级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落实国家政策,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使民办学校教师在参加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域内民办教育保教质量水平。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机制,出台《湖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关于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第二阶段专项治理的通知》、《湖滨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文件;实施信息公示制度,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黑白名单及时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并在《三门峡日报》等媒体上公布辖区注册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优化特殊教育资源
加强残疾儿童受教育工作。印发《湖滨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成立湖滨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区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目前,湖滨区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60人,面向主城区设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定期邀请专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教育安置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解答和教育指导。
五、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十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发展工作情况
返校复学前抓重点做准备。一是强化机制。成立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湖滨区教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疫情防控发文38个,辖区各学校(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到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日常工作。二是精准摸排。按教体局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的架构,实行局领导(股室)包校、校班子成员包级包班、班主任(教师)包生的三包方式,做好教职工和学生(幼儿)外出情况排查统计等常规工作,并建立一人一档、一校一册。三是线上教学。2月10日起,全区中小学利用钉钉网上教学平台及河南省教育厅名师同步课堂电视教学资源,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授课计划及做好学生线上答疑和辅导。四是备战开学。严格督促各学校制定三方案十制度,责任到人到岗;积极对接市区卫生保健部门,做好防控物资储备,按照省定标准编制疫情防控物资审配清单,提前做好能够满足区属学校(园)开学至少两周物资使用需求量。五是开学督导。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复学返校工作专人分包盯办制度,机关人员全部下沉一线,采取申报初验、学校查验、初步验收、整改反馈、二次复验、预备开学方式,确保全区学校(园)安全有序开学。
返校复学后严防控抓常态。湖滨区对辖区11所有餐厅食堂的学校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学校主体责任、校园食堂经营者责任、校外供餐单位责任等6个方面,切实做到检查全覆盖、无盲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同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意见精神,坚持从科学预防、把控重点环节、强化基础保障、压实防控责任等四个方面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十三)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情况
1、规范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
加强无证治理,净化办学环境。按照疏堵结合、突出重点、整改与清理并举的原则,2019年通过联合执法,治理辖区无证幼儿园4所,取缔存在重大隐患幼儿园2所,对整改后达到办学标准的1所幼儿园进行审批,对存在问题的1所幼儿园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2019年6月,区教体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取缔9所,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12月,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进行检查,对无证无照的64所培训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有证无照4所培训机构督促其尽快办照;对存在安全隐患11所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有95所,其中证照齐全的机构有44所,进入办证程序的有11所。
3、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
2017年以来,湖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已基本实现了辐射合理、规模适中、硬件达标、质量提高、均衡发展的学校布局目标,寄宿制学校建设能够满足湖滨区农村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
4、消除大班额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湖滨区严格控制班额,连续三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存在55人以上大班额。2019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247个班级,占比5.7%。其中,小学阶段(219个班级)占比6.39 %。
六、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十四)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31260万元,2018年30084万元,增长1176万元,增长比例为3.91%。
2、全区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2019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51371.98元,2018年50939.06元,增长432.92元,增长比例为0.85%;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9276.05元,2018年28941.23元,增长334.82元,增长比例为1.16%;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2362.32元,2018年22172.6元,增长189.72元,增长比例为0.86%。
3、严格执行各级各类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
2019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文件精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200元/生/年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城乡不足100人的学校统一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取暖费按每生每年补助3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6000元/生/年标准补助公用经费。2019年全年及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880.0165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163号)文件精神,按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6000元/生/年标准拨付,2019全年及时足额分春、秋两次共拨付48.45万元,全部为区级资金。
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规范
2019年教育附加实际征收1000万元,全部用于教育支出。教育系统各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工作的相关规定设立专门的财务工作机构,局机关设立财务审计股,下属学校和二级机构设立有后勤处,专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5、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标准计提,并足额及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
2018年教师工资总额为9649.82万元,按照1.5%比例计算,需拨付教师培训经费144.75万元,2019年实际拨付151万元。
(十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近年来,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湖滨区每年年底对次年正常退休调动空出的编制进行统计,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教方案,申请报批,及时招聘教师补充,做到有编即补。2014、2015、2017年三年先后招教93名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也对没有达到师生比要求的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校临时聘用的方式临时聘用教师予以解决;结合生源变化、教育改革需要和规划布局的实际需要,盘活教师编制,进行动态调整。2019年捋顺教师编制159名,促进教师的合理正常流动;加大乡村教师支持力度。制定《湖滨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从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推动乡村教师交流、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激励农村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2、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全区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实行年初预算、财政拨付、银行代发,全部按期足额发放。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发教师爱岗敬业、勤勉治学的行动自觉。
公务员发放的住房补贴和取暖补贴、物业补贴、月考核奖,教师也足额发放。同时,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教师教龄津贴政策,不断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从2019年7月1日起按乡、街道所在地学校每人每月200元、村所在地学校每人每月300元、教学点每人每月500元执行。同时,班主任津贴每月600元,教师教龄津贴每工作满一年补贴10元,2019年的三项津贴已经全部发放到位,累计发放教龄津贴137.39万元,班主任津贴103.08万元,乡村教师补贴发放69.29万元,合计309.76万元。
3、乡村教师津贴补助落实情况
2019年7月中旬,湖滨区人民政府第30次常委会专门研究并通过《关于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下发《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从政策实施的范围对象、发放标准以及发放办法等方面予以明确,其中办法明确的补助和津贴从2019年7月1日起计算发放。截至目前,湖滨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19年上半年已经按照平原区60元,浅山区90元,深山区120元发放,从2019年7月1日起按乡(镇、街道)所在地学校每人每月200元、村所在地学校每人每月300元、教学点每人每月500元执行。乡村教师补贴累计发放367人共69.29万元。
4、统筹推进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出台《湖滨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及《湖滨区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上述两项工作计划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但因今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原因,湖滨区2020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缓慢,加之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大幅度降低,2020年规划任务无法在当年度完成,因此暂缓2020年教师周转宿舍规划建设任务。农村教师住房建设方面,目前区国资公司、区教体局正进行项目规划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
5、多途径推动教师城乡交流
实施强校结对弱校教育联盟工程,坚持推荐优秀教师到革命老区卢氏县对口支教;坚持先行先试、全面推广的原则,结合湖滨区城乡教育实际,制定《湖滨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以城区优质学校为教育核心,以农村中心小学为基地的教育协作发展新格局,逐步实现湖滨区小学教育一体化新格局。2019年卢氏支教1人,教师交流轮岗累计46人,校长交流8人,其中骨干教师20人,占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总数的37%。
6、提高乡村教师培训实效
基于乡村教师实际需要,开展国培、省培、市培、区培、校培五级培训,丰富乡村教师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骨干教师、名师培养,通过学科带头人工作室、青蓝工程等平台,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组织开展湖滨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相关学科教师全员参与,为教师搭建起锻炼成长的舞台,更好地促进乡村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开展教师综合素质测试,从2018年起,按照每3年一轮的方式,组织教师全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教的目的。
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投入114余万元聘用有资质的安保人员,区属学校对应成立校园安保组织,定期完善维护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配足配齐防暴设备,安装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公安部门实现联网,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推进安全教育三进四落实,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震减灾、交通等安全教育专项活动,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邀请公安、消防、司法、交通等部门到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达80余次。重点做好上下学的高峰值班、校车运行维护、校园设施隐患排查、校外集体活动的外出审批报备等工作,排查隐患共154处、整改154处,从源头防范各类风险隐患苗头。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19年建成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市五中4所试点学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狠抓师生安全教育,通过联席会议、综合执法等形式,会同公安、消防、食药监、城管、工商、环卫等部门齐抓共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做好维稳防控工作,落实接访下访制度,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做好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全年无赴京到省上访事件。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各中小学全面实施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都有至少一名校级领导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中小学校还建立了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均参加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积极推进中小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开展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知识的宣传培训,有效利用豫食考核APP,通过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媒体加强对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积极改善食品加工和用餐环境,抓细节,严把关,筑牢食品安全安全防线。
八、教育督导保障情况
(十七)发挥教育督导职能
成立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带动培养一支坚强有力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学队伍,有效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督导重大任务;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针对办学突出问题下达督导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回督,有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九、上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整改情况
(十八)2019年省政府对三门峡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湖滨区教育费附加2018年收入2733.9万元,支出未用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2018年区财政教育附加征收入库金额为1478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教育系统专项经费1540万元,这部分专项经费包含了当年教育附加,只是未在部门收支预算批复中详细标明。此项教育专项经费资金也已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素质,提升办学质量等方面。
2、湖滨区第一小学有大班额14个,占全区小学班级总数的6.4%。
督促市一小通过严格学籍注册、源头年级控制班额、扩班分流等方式,有效减少大班额数量。目前该校大班额有11个,占全区小学班级总数的5%。
3、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有待加强。
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已增加工作人员,下一步重点专门安排督导经费,保障督导工作正常进行。
4、校外培训机构还未得到彻底治理。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任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聘任教师条件,要求各机构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教师考核激励机制、扩大招聘范围等,按教师配置要求补足教师数量,提高教师素质。加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20年5月份修订《湖滨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明晰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条件,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流程审批,目前已办证的有95所,正在办证的有11所,对达不到条件的,督促其尽快整改办证。
十、存在问题
(一)教育督导保障机制还有待加强
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下一步专门安排督导经费,保障督导工作正常进行。
(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充分
农村弱城市挤现象有待解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高,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待还不能很好满足。下一步将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优质均衡县创建仍需继续努力
2015年,湖滨区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但对照优质均衡标准,在办学条件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学校建设步伐,狠抓规范管理,尽全力在规定时间内创建成功。
湖滨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