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湖征启﹝2022﹞第07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为实施湖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湖滨区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启动征地,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 征收范围:
湖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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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乡(镇) |
村 |
面积 (公顷) |
位置 |
附图 |
崖底街道 |
后川村 |
0.0101 |
崖底街道 后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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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 |
0.2370 |
崖底街道 后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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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 |
0.1785 |
崖底街道 后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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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 |
1.2530 |
崖底街道 后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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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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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底街道 |
后川村、 向阳村 |
0.0822 |
崖底街道 后川村、向阳村 |
- 征收土地目的:
湖滨区 |
权属乡(镇) |
村 |
征收目的 |
崖底街道 |
后川村 |
1号宗地教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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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 |
2号宗地教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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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 |
3号宗地教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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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 |
4号宗地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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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川村、向阳村 |
5号宗地教育用地 |
- 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提供使用权相关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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