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根据《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
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附件1),请进入考察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配合考察组完成考察工作。
二、考察方式及标准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考察对象须提前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积极配合考察组顺利开展工作。
(二)2023届毕业生应于考察阶段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资格复查不合格。
(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不予退还考务费,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bin.gov.cn/)为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用网站,有关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安排均通过该网站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应试者,因未及时关注专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8-2953195。
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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