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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份湖滨区县级领导接访安排

发布日期:2025-02-05 14:58     字体:

           20252月份

湖滨区县级领导接访安排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处访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领导接访工作部署要求每天安排1名县级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场所接访


日期

姓名

2月5日

张文世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2月6日

孙江涛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月7日

焦晓君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月8日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月10日

周建文

区委书记

2月11日

 

区委常委、副区长

2月12日

王兆海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月13日

朱俊军

副区长、市公安局湖滨分局局长

2月14日

 

副区长

2月17日

乔继明

区委副书记、区长

2月18日

贾建忠

副区长

2月19日

李红梅

副区长

2月20日

 

区检察院检察长

2月21日

杜晓河

区法院院长

2月24日

周建文

区委书记

2月25日

 

区委副书记

2月26日

郭建体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月27日

张文世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2月28日

孙江涛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备注:

一、接访地点:湖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来访须知

(一)实行登记候访制度。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湖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进行登记,请按工作人员安排,向接访领导反映诉求。

(二)推选信访代表。群众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须推选出信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群众不参加接访。

(三)真实反映诉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四)依法有序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反映诉求。

(五)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其他县级领导已经接访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已有处理意见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六)其他事项。接访预安排时间,若与重要任务或会议冲突,将调整时间,具体接访时间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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