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2017〕12号 关于调整2017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三湖政〔2017〕12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17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市政府下达我区责任目标的相关内容予以调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目标及时分解落实。
一、发改委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
(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
(四)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22家。
二、教科体局
(一)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二)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0.1%。
三、工信委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
(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四、财政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6%,税收收入完成60500万元;
(二)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4%。
五、农业畜牧局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六、商务局
(一)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全年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44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8家。
七、交口乡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2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3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八、磁钟乡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2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3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九、高庙乡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2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1家。
十、会兴街道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2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3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十一、崖底街道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2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3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十二、湖滨街道
(一)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3家;
(二)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8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十三、车站街道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3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7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十四、涧河街道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
(二)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3家;
(三)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8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十五、前进街道
(一)新增入库建筑业(房地产)企业3家;
(二)新增入库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8家,其中,营利性服务业1家。
十六、工业园区办公室
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以上调整目标已列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之内,年终一并考核。各有关责任单位目标内容如有与本通知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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