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政办〔2018〕7号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三政办〔2018〕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协调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多规合一的基础支撑。
二、调查内容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分布和权属等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3.土地权属调查。调查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4.耕地细化调查。重点对全区河道或湖(库)区范围内耕地、林区范围内耕地、沙荒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状况。
5.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
6.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在农用地质量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农用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7.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调查。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独立工矿复垦、村庄整治、高标准农田整治、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等潜力情况。
(二)标准时点数据更新调查
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土地调查成果标准时点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主要调查内容: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等状况。
2.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形成土地调查增量更新包,更新数据库,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
三、时间安排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第二季度,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落实调查经费,完成调查方案编制、组织招投标并公开择优选定调查项目具体承担单位、技术规范制订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4月至6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19年7月至12月,开展标准时点变化信息实地调查,进一步完善成果,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调查成果。
2020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严控调查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调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全过程跟踪调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严格落实调查验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际一致。对调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四)用好现有成果。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基础资料,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地形图、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湿地监测和沙化监测等现有成果,积极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提高调查效率,提升调查成果质量。
(五)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列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调查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浪费。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调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湖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5月15日
附 件
湖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铁安(副区长)
副组长:冯 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平(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蔡严伟(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潘 波(区民政局副局长)
石 伟(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春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张晓丽(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李国英(区农牧局副主任科员)
许爱菊(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自强(区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王苏红(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张 斌(湖滨环保分局副局长)
张 兵(交口乡副乡长)
桑会东(高庙乡工会主席)
蔡军平(磁钟乡副乡长)
左电伟(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霍 涛(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朱春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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