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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3001-0001-2023-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14
标  题 湖滨区人民政府转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2023〕3号
发布时间 2023-06-19 10:37

湖滨区人民政府转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10:37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三政〔2023〕10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交口乡、高庙乡、磁钟乡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市政府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14日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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