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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湖政办文〔2020〕12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湖滨区承接开发区所辖学校暨教育 管理事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10:47     字体:

三湖政办文〔2020〕12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湖滨区承接开发区所辖学校暨教育

管理事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承接开发区所辖学校暨教育管理事项相关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湖滨区承接开发区所辖学校暨教育管理事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建文(区长)

副组长:毛海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 敏(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吕宏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贾俊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卫清波(区委编办主任)

钱越茂(区教体局局长)

王树峡(区财政局局长)

崔振兴(区人社局局长)

赵 川(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建刚(区建设局局长)

杨青军(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何鹏飞(区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开发区所辖学校暨教育管理事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解决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钱越茂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人员移交组、资产移交组、教育经费组、保障运行组、信访维稳组5个专项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分别负责推进相关工作。

(一)人员移交组

组  长:李少珍(区委编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秋霞(区教体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赵天才(区人社局副局长)

金玉松(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曲  多(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丽(区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闫红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编办负责人员编制核定核查;人社局、教体局负责人事交接和人员职称核查核定;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负责五险两金对接移交。

(二)资产移交组

组  长:余学工(区支付中心主任)

副组长:安  平(区教体局主任科员)

朱春涛(区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孙锋磊(区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高  森(区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董江涛(区教体局项目办主任)

阴亚丽(区教体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杨丽辉(区财政局国资股股长)

区财政局负责财产移交核实工作,主要包括对学校土地、房屋、构筑物、各种设备、图书、用具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学校债权债务划分,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移交土地的核实核算;区建设局负责学校房屋安全和构筑物核查移交。

(三)教育经费组

组  长:曲  多(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秋霞(区教体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高  森(区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望  莉(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李宝平(区财政局国库股股长)

杨丽辉(区财政局国资股股长)

王艺茜(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负责学校移交所涉及的教育投入和财政管理制度的移交对接。

(四)保障运行组

组  长:李秋霞(区教体局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刘江鸳(区委组织部组织三科负责人)

赵天才(区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晓丽(区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闫红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高  森(区教体局计财股股长)

刘焕丽(区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韩素珍(区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高峰祥(区教体局资助中心主任)

负责保障移交期间和移交后教学秩序和教育管理等,主要包括人事档案、行政职权、教育科研、统计报表、管理平台、党员组织关系等移交工作。做好移交学校的义务教育均衡国检复核达标验收工作。

(五)信访维稳组

组  长:尚阁云(区信访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柴亚丽(区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王忠平(区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移交工作涉及的信访稳定工作。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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