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3001-0003-2021-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4
标 题
三湖政办文〔2021〕1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湖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办文〔2021〕1号
发布时间
2021-01-19 09:17
三湖政办文〔2021〕1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湖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湖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湖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焦晓君(副区长)
副组长:李浩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东风(湖滨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成 员:陈海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张小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网信办副主任)
聂红宝(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窦晓辉(区法院副院长)
郭儒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忠良(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潘旭卿(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董海晶(区司法局副局长)
段晓环(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春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宋 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津峡(区商务局主任科员)
王 伟(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国强(区卫健委副主任)
马世军(湖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苗根(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 晟(湖滨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贾 静(生态环境第一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小强(湖滨烟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滨市场监管分局,张晟兼办公室主任。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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