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3001-0003-2021-001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7
标 题
三湖政办文〔2021〕11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办文〔2021〕11号
发布时间
2021-08-05 09:07
三湖政办文〔2021〕11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湖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亢 晓(副区长)
朱俊军(湖滨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冯 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向东(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郭慧霞(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苏 丹(区委政法委法学会秘书长)
李彦涛(区委老干部局副主任科员)
王金河(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委主任)
吕战廷(区法院审委会委员)
常 宁(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张 华(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连风(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 晨(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丁亚曼(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韫馨(区司法局副局长)
曲 多(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鹏举(区人社局副局长)
秦振峰(区建设局副局长)
苏迈平(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明丽(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伟(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松华(区卫健委副主任)
王锋让(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 芳(区统计局副局长)
黄煜明(区医保中心主任)
马世军(湖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岳 红(湖滨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吕 玲(区总工会副主席)
段 煜(团区委副书记)
李 雪(区妇联副主席)
朱 娜(区科协副主席)
谢 芳(区残联副理事长)
胡彩芳(区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李向东兼办公室主任,丁亚曼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郭慧霞、吕战廷、常宁、李连风、张松华、马世军、段煜、李雪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乡(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乡(街道)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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