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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3001-0003-2022-000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08
标  题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环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办文〔2022〕9号
发布时间 2022-05-16 17:51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环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17:51     字体:

  三湖政办文〔2022〕9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环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提升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通达,确保东环路项目有序推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东环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毛海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王兆海(副区长)
  成    员:赵  浩(区发改委主任)
  韩建忠(区财政局局长)
  王建强(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亢  海(区建设局局长)
  徐光林(区城管局局长)
  张  琼(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勇博(区水利局局长)
  张  辉(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
  马世军(湖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明印(生态环境第一分局局长)
  曲  博(交口乡乡长)
  李浩冉(磁钟乡乡长)
  马  都(崖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昊政(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帅奇(区国资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张琼兼办公室主任,杨凯云(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保障、专项债资金申请及拨付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湖滨区境内项目规划选址和土地手续办理等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做好专项债资金申报相关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检查、督导管辖区域内渣土车管理工作,核准、监管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区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东环路沿线及两侧取用水行为,同时做好项目实施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涉河跨河桥涵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工业园区办公室:负责做好园区规划和东环路规划对接工作。
  湖滨公安分局:负责对阻碍项目施工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生态环境第一分局:负责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等工作。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交口乡、磁钟乡、崖底街道、会兴街道:负责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施工环境协调,保障施工不受影响。
  区国资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融资服务及招投标等工作。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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