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3001-0003-2023-000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31
标 题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办文〔2023〕8号
发布时间
2023-06-05 11:06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推进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归口调度、高效运转,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湖滨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乔继明(区长)
副组长:郭建体(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兆海(副区长)
成 员:赵 浩(区发改委主任)
郭红杰(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韩建忠(区财政局局长)
王建强(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炜(区建设局局长)
王卫国(区水利局局长)
冯少军(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凯(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伟峰(区统计局局长)
张洪泽(区黄河河务局局长)
王明印(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局长)
李帅奇(区国资公司董事长)
蔡严伟(高庙乡乡长)
姚昊政(会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赵浩兼办公室主任,王明印、李帅奇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区发改委:配合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做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负责环评手续办理;组织准备项目申报资料并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项目,跟进项目申报进展情况的上传下达,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拿取项目审核通过及资金下达。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谋划和申报所需的资金保障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施工许可办理。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项目申报过程中所需要的统计数据。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谋划本领域项目,配合咨询机构开展矿山、林草类项目调研,对项目进行论证,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协助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相关文件资料。负责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土地手续办理。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水利局、区黄河河务局、高庙乡、会兴街道:负责谋划本地区本领域项目,配合咨询机构开展相关项目调研,对项目进行论证,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协助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相关文件资料。
区国资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2〕6号)及最新政策要求,全程参与各单位项目谋划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确立咨询机构,组织编制项目相关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资料,对谋划遴选的项目定期会商,研究推进解决项目谋划和资金申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2023年5月31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