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3001-0003-2023-001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31
标 题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湖政办〔2023〕11号
发布时间
2023-08-09 09:50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湖滨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31日
湖滨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惠企资金直达快享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惠企政策免申报、零跑腿、快兑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三政办〔2023〕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惠企便民为导向,强化数据共享、联通和集成化办理,优化审批机制,重塑业务流程,实现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依托省、市两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发布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清单,打造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等基础模块,分批上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快速精准匹配,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以政策高效落实助力湖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区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有效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形成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三类政策清单。名单类为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的惠企政策;条件类为政策可数据化为若干颗粒化、区间化的条件,平台通过企业数据对比分析,自动筛选符合条件企业的惠企政策。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区发改委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智能平台。在省、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和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等基础模块建设基础上,推进与省、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对接,与各级、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实现区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尽快上线运行。政策执行部门对列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清单,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数据归集,凡不涉及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禁止的,不得拒绝政策执行部门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归集好各类数据,按照政策执行部门的业务需求,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塑业务流程。以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地见效为目标,按照分类处理、快速高效、全程网办的原则,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具体办理流程、发放条件、兑现程序,依托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匹配、确认领取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信息、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颗粒化、数据化、区间化情况进行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信息、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政策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公布办事指南。政策执行部门要根据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要求编制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并在相关网站和免申即享平台公布,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实现惠企服务精准高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配套制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模式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政策执行部门要积极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结合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积极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中的应用。区财政局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区发改委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联通市信用平台与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数据信息,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区审计局要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合规、合法、高效。(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数据资源部门,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网络审查、现场核验、专家评审、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政策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区财政局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区审计局对政策落实、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审计,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牵头,区税务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湖滨分局、区金融工作局等部门组成的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区发改委牵头的政策梳理组、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的平台建设组、区财政局牵头的资金监管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推进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本部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评估,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
(三)积极宣传推广。各乡(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区免申即享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知晓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