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0910-661-2015-00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5-06-15
标 题
三湖政任〔2015〕5号 关于任免彭宝玲等十九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06-15 15:23
三湖政任〔2015〕5号 关于任免彭宝玲等十九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彭宝玲等十九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彭宝玲同志任湖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湖滨区黄河河务局局长职务;
李帅奇同志任湖滨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湖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陈学闯同志任湖滨区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宁维峡同志任湖滨区上阳苑景区管理处主任,免去其湖滨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徐兴锋同志任湖滨区蔬菜办公室主任;
孙望霞同志任三门峡市第二运输公司经理,免去其湖滨区商业公司经理职务;
邓怀伟同志任湖滨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列王金明同志之后),免去其湖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继伟同志任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马忠峡同志任湖滨区黄河河务局局长;
任锁朋同志任湖滨区商业公司经理,免去其湖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杨青军同志的湖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薛小健同志的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新生同志的湖滨区涧河街道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少林同志的湖滨区工业园区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中平同志的湖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天祥同志的湖滨区上阳苑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孙自立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
程迎国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蔬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丹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上阳苑景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