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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910-661-2015-00000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5-06-15
标  题 三湖政任〔2015〕7号 关于任免杨海燕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06-15 15:27

三湖政任〔2015〕7号 关于任免杨海燕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5 15:27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杨海燕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命:

杨海燕同志为湖滨区农业高科技示范园主任科员;

金 冲同志为湖滨区科学技术协会主任科员;

张超峰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张学斌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董华英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杨振连同志为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马建方同志为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杨润朋同志为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免去:

杨海燕同志的湖滨区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副主任职务;

金 冲同志的湖滨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

张超峰同志的湖滨区前进街道副主任职务;

马建方同志的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杨润朋同志的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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