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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910-661-2015-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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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5-09-02
标  题 三湖政任〔2015〕13号 关于任免刘军梅等三十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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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9-02 10:46

三湖政任〔2015〕13号 关于任免刘军梅等三十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2 10:46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刘军梅等三十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命:

刘军梅同志为湖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李文凯同志为湖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蓁同志为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改莲同志为湖滨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董辰阳同志为湖滨区民政局副局长;

郭红杰同志为湖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李浩冉同志为湖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高 原同志为湖滨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 妍同志为湖滨区司法局副局长;

甘东红同志为湖滨区财政局副局长;

辛建伟同志为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天才同志为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晋立同志为湖滨区林业局副局长;

吕 华同志为湖滨区商务局副局长;

卫 玮同志为湖滨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清斌同志为湖滨区审计局副局长;

孙宏亮同志为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委员会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 伟同志为湖滨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春红同志为湖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平均同志为湖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岳 红同志为湖滨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郭飞龙同志为湖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红萍同志为湖滨区招商局(办)副局长(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苏迈平同志为湖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 健同志为湖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博云同志为湖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秦振峰同志为湖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赵永民同志为湖滨区黄河河务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戴 清同志为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宋文彦同志为湖滨区道路管理局(处)副局长(副处长);

张旭辉同志为湖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郭新银同志为湖滨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艳生同志为湖滨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向红同志为湖滨区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王树斌同志为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李 蓁同志的湖滨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投招标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改莲同志的湖滨区科技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郭红杰同志的湖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高 原同志的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职务;

甘东红同志的湖滨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辛建伟同志的湖滨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潘晋立同志的湖滨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吕 华同志的湖滨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高娟芳同志的湖滨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清斌同志的湖滨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伟同志的湖滨区农业机械总公司正科级干部职务;

杨春红同志的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 健同志的湖滨区黄河河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博云同志的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郭新银同志的湖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向红同志的湖滨区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科员。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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