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湖政任〔2015〕14号 关于任免史殿成等四十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史殿成等四十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命:
史殿成同志为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霍 涛同志为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军雄同为为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海年同志为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乔振州同志为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海波同志为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文德同志为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赵联委同志为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津峡同志为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宁绍红同志为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曹红兵同志为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水当仙同志为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耀华同志为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姚 伟同志为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孙 麟同志为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莉明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贺丽娜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建伟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赵 君同志为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何 毅同志为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红霞同志为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艳粉同志为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谢 芳同志为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赵 军同志为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于 未同志为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何红军同志为湖滨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张 兵同志的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 宵同志的湖滨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根刚同志的湖滨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海年同志的湖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联委同志的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 君同志的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何红军同志的湖滨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彭 鹏同志的湖滨区上阳苑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刘亚玲同志的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职务;
杜宝楠同志的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 静同志的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 波同志的湖滨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海峰同志的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沈 燕同志的湖滨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乔红森同志的湖滨区房产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曲海峰同志的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高丽仙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薛 辉同志不再担任湖滨区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