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M0910-661-2015-00001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5-09-02
标 题
三湖政任〔2015〕12号 关于任免李雪峰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09-02 10:49
三湖政任〔2015〕12号 关于任免李雪峰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李雪峰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命:
李雪峰同志为湖滨区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宋 杰同志为湖滨区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李国英同志为湖滨区农业畜牧局副主任科员;
张春丽同志为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红梅同志为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向阳同志为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尹丽红同志为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王辉华同志为湖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免去:
李雪峰同志的湖滨区农业和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宋 杰同志的湖滨区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英同志的湖滨区农业和农机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春丽同志的湖滨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王红梅同志的湖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向阳同志的湖滨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尹丽红同志的湖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辉华同志的湖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