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M0910-661-2015-0000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5-09-02
标 题
三湖政任〔2015〕10号 关于任免贾俊春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09-02 10:50
三湖政任〔2015〕10号 关于任免贾俊春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贾俊春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命:
贾俊春同志为湖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海伟同志的湖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主任职务;
张丽丽同志的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丽丽同志的湖滨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冯少军同志的湖滨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孙月琴同志的湖滨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