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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910-661-2015-0000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5-09-02
标  题 三湖政任〔2015〕10号 关于任免贾俊春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09-02 10:50

三湖政任〔2015〕10号 关于任免贾俊春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2 10:50     字体: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贾俊春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命:

贾俊春同志为湖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海伟同志的湖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主任职务;

张丽丽同志的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丽丽同志的湖滨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冯少军同志的湖滨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孙月琴同志的湖滨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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