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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08 10:39     字体:

截止2018年11月3日20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会兴街道环境信访件1件,现将第11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D201811030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湖滨区会兴镇槐树洼村九华纺织厂后有一液化气站非法经营,灌装时气味大,请求处理。

 

 

湖滨区会兴街道

经调查,转办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湖滨区会兴镇槐树洼村九华纺织厂后有一液化气站非法经营问题属实。

经勘查,液化气站位于槐树洼村一组。2007年,槐树洼村村民张长青和张长海2人合伙建设此站,经营至2012年停产。因非法无证经营,2017年上半年二人已被东城公安分局拘留。

(二)灌装时气味大问题不属实。

2017年7月14日,因消防手续不全,湖滨区消防大队对该站进行了查封。经现场查看,封条未损坏。

 

 

属实

该案件与第6批第D20181029002号转办件内容重复,已在第6批案件办结。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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