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栏目 >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 > 内容

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08 09:54     字体:

截止2018年11月5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单位环境信访件11件,现将第 13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情况

下步措施

备注

1

受理编号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批第D20181105023号

湖滨区崖底街道

办事处

银昌路是通往310国道的连接线,在湖滨区范围内,反映问题涉及崖底街道斜桥村、车站街道及交口乡野鹿村。经实地查看道路有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

 

属实

针对反映的问题,崖底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和交口乡,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立即处理。交口乡政府11月6日安排5人、车辆1台,对银昌路(交口段)两侧道牙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和清扫。11月7日崖底街道办事处安排8人,出动铲车1台对银昌路(崖底段)两侧道牙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车站街道办事处11月6日下午安排迎宾社区人员对小区周边进行查看,未发现道路存在垃圾问题。

 

一是对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踪,将此地段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安排专人巡查。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此现象再次发生。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