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1月9日12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湖滨区高庙乡环境信访件4件,现将第14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第14批第X20181106002号转办件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接到群众举报三门峡市恒丰矿业有限公司在该组附近的石料厂违法开采,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运输石子车辆产生大量扬尘,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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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高庙乡 |
经调查,该公司的矿业权设置在湖滨区,矿区范围有陕州区耕地6亩左右(属于陕州区的飞地),其余归湖滨区辖区,因此市国土资源局指定湖滨区发证,该公司目前采矿手续合法,矿区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基建平台符合采矿证坐标范围,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信息产业电子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2017年8月14日,市安监局对其《安全设施设计》及《初步设计》做出批复,批复基建期为6个月,湖滨区安监局依据市局批复于2017年11月1日,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同意其开工建设.该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8月30日,两次向湖滨区安监局提交建设项目基建期延期申请资料,经湖滨区安监局现场核实后,同意该建设项目基建期延续至2018年11月1日。目前该企业生产设备电机已拆除,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等待安全和环保部门验收。 该企业矿区道路为公用道路,过境车辆经过产生道路扬尘。 |
部分属实 |
11月7日,高庙乡已要求企业一是对过境道路进行封堵,禁止通行,让过境车辆重新走回314省道,加强路面洒水工作,防止扬尘产生。二是该企业安排洒水车每2小时对厂区进行洒水,防止扬尘。11月8日高庙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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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门峡市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8-8528491,邮政信箱:三门峡市邮政28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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