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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3-07-03 08:19     字体:

  为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22〕3号),结合我区实际,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湖滨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办法》背景
  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根据三政办〔202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实施办法》。
  (二)制定《实施办法》的依据
  本《实施办法》主要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22〕3号)文件。
  (三)出台《实施办法》的目的
  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以湖滨机电制造业园区、东部片区为先行推进实施试点,以转变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压减审批时限为目标,以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为核心,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巩固提升放管服改革、告知性备案、并联办理、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容缺办理等工作成效,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环境,努力将湖滨区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区。
 
  二、制定《实施意见》过程
  收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三政办〔2022〕3号)后,在认真学习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湖滨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初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区建设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自然资源局等12个局委,有6家单位有意见,均全部采纳。
 
  四、《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含4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实施范围、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五、文件时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问答
  (一)《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湖滨机电制造业园区、东部片区进行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并向全区推广。适用于《河南省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其中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是指对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
  (二)《实施办法》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统一报建事项清单。坚持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原则,严格执行河南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二是统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10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6项)、保留审批事项(6项)进行分类处理,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简化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办理,再造审批流程。三是统一在线并联办理。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区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受理、办理等各项工作。四是强化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五是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涉及的项目受理、办理、监管、惩戒等全流程配套制度体系,推动承诺制改革落地见效。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马建茹联系电话:0398-2958605
  如有疑问,请联系0398-295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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