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滨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新峰、卢建亚、张栓军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乡村振兴PPP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美化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PPP项目建设,区政府授权区农业农村局为三门峡市湖滨区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一期)实施机构,三门峡市湖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社会资本方并负责建设运营,EPC总包方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工程费用70396.20万元。今年以来,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破解资金瓶颈。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公司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该项目工程款于2024年4月落实到位,目前已完成6.5亿元产值,支付工程款5.4亿元,资金缺口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加快建设推进。已完成高庙乡群众服务中心后期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正在建设的主要有寺庄村、南鹿坡居民活动中心,5个污水处理站,部分道路工程等。三是项目基本收官。截至目前,乡村振兴建设PPP项目(一期)建设整体已完成90%,11个行政村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完成剩余工程,争取在2024年10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