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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湖办〔2019〕28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4 17:09     字体:

三湖办〔2019〕28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滨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区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现将《湖滨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办公室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湖滨区商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三办文〔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湖滨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湖滨区招商服务局、湖滨区第三产业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突出开放引领,坚持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开放战略,积极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完善开放政策,拓展开放领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湖滨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积极推进产业导入和企业转型。着力提高消费水平,扩大消费能力,促进国内贸易市场更加活跃。大力加强和推进物流业转型、电子商务和会展业及会展经济发展。持续加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湖滨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章草案。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机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区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区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拟订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牵头负责湖滨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有关职责分工。(1)湖滨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2)湖滨区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滨区商务局,承担全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湖滨区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3)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湖滨区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第五条  湖滨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日常党务政务运转,协调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拟订局工作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局年度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协调办理上级机关交办事项。牵头起草局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等重要文稿。承担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督办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群众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及相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负责局领导党务政务活动的安排,督办局领导批示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公文审核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文印、值班和商务年鉴编辑工作。统筹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采购、分发、配备办公用品,协调公务接待,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和实施。承办全区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工作。参与起草全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涉及经济纠纷的有关事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局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制度、规章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表彰奖励事宜。负责局管干部、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管理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后备干部管理和扶贫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监督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审查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工作和工资政策落实、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财经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商务促进政策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参与招投标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出口退税协调工作。负责申报、争取和管理国家有关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外事经费、行政经费、基建投资等。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建设运行股。组织制定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负责商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布局审核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指导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负责全区各类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市场统计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按职责分工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并牵头综合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流通秩序股(湖滨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流通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并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负责全区商贸物流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保护和促进老字号等品牌的发展。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意见,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有序竞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业信用支付行为,加强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有关商务行政监管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区级商务领域依法行政监管职能。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参与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信用评级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外贸发展股。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商务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全区服务业和经贸产业结构调整。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方针、政策,拟订我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服务贸易发展、会展业发展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全区服贸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拟订全区进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进出口企业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负责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备案工作。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推进出口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加强出口品牌建设。负责外贸经营活动的协调和全区各种进出口贸易洽谈会的申报和组织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湖滨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外资促进股。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区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贯彻国家、省、市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参与制定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组织与外商投诉有关的政策调研、经验交流活动,促进我区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负责全区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引进省外资金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和实际利用省外资金目标任务完成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电子商务股。统筹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组织商贸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负责线上产业带管理;负责跨境电商和电商扶贫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内网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局机关网站、公众平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湖滨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七条  湖滨区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湖滨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共湖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规定的调整由中共湖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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