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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城市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12-13 14:48     字体: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建立统一协调指挥、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理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各股室(大队)的责任,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正常的城市管理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1.聚众围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事件。
  2.聚众哄抢暂扣罚没物品事件。
  3.暴力砸毁城市管理执法装备设施事件。
  4.暴力殴打执法人员事件。
  5.其他严重抗拒城市管理执法的事件。
  6.受令参与处置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应急预案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严密掌握并有效控制现场动态,降低突发事件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的原则。处置突发性城市管理执法事件,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实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各级领导分级负责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防止执法队员与社会聚集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4.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及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抗法闹事苗头,预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群体性抗法事件,超前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预测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了。
  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听从指挥、协调配合、令行禁止、责任追究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安全管理。
  6.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对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
  四、组织领导:
  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处置原则,成立局处置城市管理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处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职责分工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研究确定处置措施。负责统一调动、人员和装备。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结合现场实际,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各股室、执法大队:负责辖区突发事件的预防、摸底排查、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工作。在本辖区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报告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定突发事件的规模,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详细情况,并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现场控制等各项工作。
  3.办公室:保持与局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区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指挥和大队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和向上级部门的报送。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做好车辆保障和提供急需物品、装备等。
  4.法规股:按照局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促进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法制化。协调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责任认定,依法加强各种突发事件进行事故法律责任落实的管理。配合其他科室、大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向参与群众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劝说疏导围观群众。
  六、处置程序:
  1、当遭遇暴力抗法时,一般情况下,先行报告本区域负责人(股长、大队长),然后按负责人的要求处置。同时向公安110报警,在等待公安支援的同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注意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并向对方发出警告或予以劝解。
  2、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并千方百计劝阻和制止事态的发展。
  3、接到上级指令后,按指令处置。
 
 
  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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