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底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研究部署、决定突发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突发事件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其主要职责是: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提出决策建议,制订处置措施,及时向街道报告处置情况,组织事件信息的发布,派员赶赴现场指导调查处理、紧急救援、慰问,与相关部门协调等。
(三)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交流、指令下达、情况汇报、协调安排等工作。其他各村、各部门分别负责本村、本部门突发事件的以下应急工作:
1、负责日常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与组织协调,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提出预警及预案的启动建议。
2、应急指挥中心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3、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制定应急措施,在辖区范围内联合执法,开展应急工作。
4、跟踪了解应急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5、组织日常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
6、承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及预测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的监测及预测工作,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报及时处理,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
(二)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后,各村、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各救援小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应急预案,并由应急指挥办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因瞒报、少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汇报。
(二)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程度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区委区政府规定启动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区总体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紧急议定应急工作具体方案,根据情况将行动指令下达到各村、各部门,各村、各部门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履行职责,做好紧急控制、救援和撤离等工作,确保现场稳定,必要时请示上级启动更高一级的响应程序。
(三)终止应急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应急指挥中心下达指令,应急处置队伍按照指令撤离现场,恢复常态管理。
四、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街道办公室每天确定一名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值班工作人员应确保随时在岗、通讯畅通等。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队伍的组织、动员等相关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车辆调配工作,所属车辆均为救援和抢险车辆,突发事件发生后,全部车辆听从应急指挥中心及办公室调遣。
3、物资及资金保障。由街道办公室负责协助做好救援物资及资金的调用等工作。
4、医疗保障。由卫健办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药品的采购、储备、医护人员的协调等。
5、法制宣传保障。由应急办、外宣办负责在应急过程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联络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6、安全保障。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过程中的秩序的维护等工作。
(三)应急队伍培训
组织对全干部职工进行应急工作的管理培训、操作培训、演练培训等,使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确保应急队伍达到工作需要标准。
(四)日常演练
应组织应急队伍观看、进行日常演练。
五、附则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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