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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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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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三门峡市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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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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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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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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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专家评审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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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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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网办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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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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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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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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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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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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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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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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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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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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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一)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三)其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市级发展改革委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类参照上述第一、二款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五)转报上一级节能审查机关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不再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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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按照项目能源消费量和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三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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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方式 |
统一受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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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投资事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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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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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实体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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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题分类 |
其他(含个体工商户,按照人类生命周期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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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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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的事件分类(人生事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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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主题分类 |
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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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的特定对象分类 |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困难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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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的特定人群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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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的经营活动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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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三门峡市湖滨区(县)涧河街道 崤山路东段植物园对面湖滨区为民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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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描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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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市内乘坐2路、6路、13路、19路和21路(地坑院旅游专线)公交车到中国银行站下车向东步行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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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名称 |
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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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坐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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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系统咨询电话 |
一、固话咨询:0398-2772103 邮件咨询:hbqfgwck@163.com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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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
一、固话投诉:0398-2958528 邮件投诉:fgwzh@163.com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现场投诉:三门峡市湖滨(区)县涧河街道3楼发改委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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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信息
实施主体编码 |
114112020058070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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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11202005807030P4000104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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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实施编码 |
005807030XK8278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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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11202005807030P4000104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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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申请条件
县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设定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第二十三条: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办法》(2016年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第五条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 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第六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能评估审查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根据行政许可法,上述规定符合设定行政许可的要求和条件。在实际工作中,国家发改委为落实节能法的要求,将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前置条件,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与环境评估等一样,已成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制度的重点环节。
收起
办理流程
流程图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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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结果:1.材料格式应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2.制式表格如实填写;3.对应内容填写完整、无涂改;4.通过审查盖章签字。
审查标准
1.对照材料名称逐一核实;2.材料原件件数量。审查标准:1.材料格式应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2.制式表格如实填写;3.对应内容填写完整、无涂改;4.材料与复印件一一对应;5.通过审查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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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结果:1.材料格式应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2.制式表格如实填写;3.对应内容填写完整、无涂改;4.通过审查盖章签字。
审查标准
1.对照材料名称逐一核实;2.材料原件件数量。审查标准:1.材料格式应从政务服务网上下载;2.制式表格如实填写;3.对应内容填写完整、无涂改;4.材料与复印件一一对应;5.通过审查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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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理结果: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
审查标准
1.材料完整性审查、留档备案;2.各环节审查结果;3.做出审批决定。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数量、内容真实、准确无误;2.各环节审核完成;3.无异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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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办理结果: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
审查标准
1.材料完整性审查、留档备案;2.各环节审查结果;3.做出审批决定。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数量、内容真实、准确无误;2.各环节审核完成;3.无异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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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理结果:实施机关作出审核通过决定的,及时将结果送达申请人。
审查标准
1.核实办理结果是否按程序上报;2.核实需要交还申办人的材料。审查标准:1.办理结果准确无误;2.交还申办人材料无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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