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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05-22 10:10     字体:
机构名称 区水利局 负责人 办公地址 六峰路南段原林业局五楼 联系电话 0398-2808821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472000

  领导班子
  王卫国    党组书记、局长
  霍建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晓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职责:
  ( 一 ) 负责保障水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区水利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 二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湖滨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的指导工作;
  ( 三 )编制全区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工作;
  ( 四 )负责防止水土流失;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 五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对水利队伍建设进行行业管理。
  机构组成
  ( 一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新闻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信访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及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8821
  ( 二 )水利和水资源综合股。
  负责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乡镇供水工作。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区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淤地坝等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规划、开发等工作。
  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区和跨乡、街道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落实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区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水利行政审批事项。
  (三)河长制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堤防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监督管理全区河道采砂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防洪保护区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联系电话:0398-2808825
  (四)移民办公室(移民安置股、移民后期扶持股)(该股室目前尚未成立)
  负责全区在建和拟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移民安置信访工作;负责水利移民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处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一 )三门峡市湖滨区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受区水利局委托承担水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和稽查工作;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受区水利局委托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水政监察大队自身建设,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等其他涉及水政监察的工作。
  联系电话: 2808827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六峰路南段原林业局五楼
  ( 二 )三门峡市湖滨区河湖事务中心
  负责承担管辖范围内河道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河道规划、重点部位治理、应急度汛项目实施;协助区水利局做好采砂规划、洪水影响评价、河道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等工作的审批及河道管理与维护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区水利局做好管辖范围内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及综合利用和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等服务性工作;协助区水利局做好河湖(库)确权划界、注册登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局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水库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落实本级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制工作;协助区水利局做好区本级水库运行、防汛抗旱调度、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工作;承担区本级小型水库安全巡视检查、保障居民生产供水;协助区水利局做好水库运行管理知识培训。
  联系电话: 2808825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六峰路南段原林业局五楼
  ( 三 )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科技与节水事务中心
  负责协助区水利局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公益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组织其他单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年度目标;负责《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对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全区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的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协商解决地区间水土流失的防治纠纷;协助区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验收及质量鉴定,指导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研究,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区水利局开展水利业务统计工作;协助区水利局编制全区饮水安全供水保障规划,实施饮水安全及维修养护项目;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普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知识;负责计划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节水规划、评价、水平衡测试、节水设施验收相关辅助性工作;协助区水利局开展水量核定及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的检查等工作。
  联系电话: 2808809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六峰路南段原林业局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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