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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5-23 10:12     字体: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负责人 办公地址 湖滨区林业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 0398-2958589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472000

  领导班子
  职务:三门峡市湖滨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卫玮
  职务:三门峡市湖滨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姓名:王耀华
  职务:三门峡市湖滨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张景美
  职务:三门峡市湖滨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王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章草案,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湖滨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湖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乡(街道)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街道)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湖滨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校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全区审计机关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组成
  湖滨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中共湖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湖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档案、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审计外网发布管理等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党群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处理中共湖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行政事业股。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由区政府部门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收支;负责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负责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财政金融股。负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级国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有关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负责审计全区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负责审计区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重大项目稽察。
  (五)法规股(审理督察股)。承担审计工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参与起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各股室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各股室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察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对全区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协调和承担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评议;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一 )三门峡市湖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受三门峡市湖滨区审计局委托做好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包括:一是协助对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二是配合实施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三是配合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四是承担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股级职数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另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临时编制1名。
  联系电话: 0398-29585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湖滨区林业局办公楼四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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