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
机构名称 区交通运输局 | 负责人 | 办公地址 虢国路与河堤路交叉口虢都大厦5楼 | 联系电话 0398-3691216 |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传真电话
0398-2952361
邮政编码
472000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 长 张 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 帅
副 局 长:杨凯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 磊
副 局 长:贠 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区财政有关交通运输基础投资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五)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九)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组成: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下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担政务督察、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人事、财务、外事、勤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3691216
(二)法制安全股(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全区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起草与交通运输行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普法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一)湖滨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区桥梁的规划、新改建工作。
(2)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报批、权限内勘察设计;负责农村公路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3)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及桥梁数据调查、建设计划的报批、组织实施工作。
(4)牵头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组织调查处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质量事故;
(6)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的实施。
(7)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战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质量目标。
(9)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10)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 养护资金。
(11)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桥梁管理;
负责农村公路调查、统计、科技、信息上报工作。
(12)负责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及公路专
业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管理水平。
(13)负责工程项目各类技术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
归档工作。
(14)完成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398-3691213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 虢国路与河堤路交叉口虢都大厦5楼
(二)湖滨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1)负责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组织全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及水路运输等服务性工作。
(4)实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工作,及时上报各项业务报表。
(5)完成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15036492662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 三门峡市开发区风景区一号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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