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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25-01-10 09:05     字体:

  湖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申请截至1月10日

  销售烟花爆竹需要办理什么证件?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获悉,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其中,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是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办理,零售许可证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办理。

  近日,三门峡湖滨区应急管理局发布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方案,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方案对湖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受理申请进行初审,1月13日至1月15日进行实地核查,1月16日至1月17日进行培训考试。陕州区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1月9日(节假日除外)。

  湖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按照要求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零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一证多点、异地销售、超量储存、不得擅自降低安全销售条件。烟花爆竹必须由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到零售店,各零售店不得自行运输,坚决杜绝使用客运车辆和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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