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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湖政〔2018〕9号 关于印发《湖滨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3 16:46     字体:

三湖政〔2018〕9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滨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湖滨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30日
                                                                      湖滨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湖滨区普惠金融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借鉴先进经验与立足我区实际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全市人民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争取到2020年,建立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惠及民生、全域覆盖、城乡一体发展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扩大助农取款服务网络,基本实现行政村一级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显著改善小微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面。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城乡居民信用档案建档率以及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1.充分发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作用。积极引导股份制银行在湖滨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现有网点布局,适度扩大信贷管理和产品创新权限,加大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经济薄弱环节、民生发展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为实体经济和三农发展以及城乡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2.规范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引导担保公司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加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力度。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推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3.积极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作用。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鼓励开办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等特色优势涉农保险,探索发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农户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要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低保户、贫困户等重点群体的保险保障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户需求,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产品与农村金融服务方式的探索与创新。要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本地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体系。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特点,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有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
2.鼓励保险公司扩大品种范围。积极发展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制种保险等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及相关产品。
(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探索建立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推进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强对征信信息查询和使用情况的监测,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市场秩序。加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融合,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健全完善贫困户评级授信体系,创新对贫困地区、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服务。
2.开展普惠授信工作。按照宽授信、严启用、严管理、严惩戒的原则,创新小额信贷工作方式方法,探索信贷+信用模式。针对不同群体,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实现小额信贷的应贷尽贷。强化金融宣传,在小微企业、城乡居民等不同群体使用信贷过程中培育信用意识,促进信贷信用共同成长。按照自愿参与、权责对等原则,确定普惠授信主办银行、主办保险机构、主办担保机构,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普惠授信全覆盖。
3.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按照紧扣需求、政府推动、主办银行负责、统筹兼顾、勤俭办站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在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合理规划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加载现金存取、查询转账、信用采集等功能,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信用建设、风险防控、金融消费维权等目的,增强群众对普惠金融服务的实用性和满意度,力争2019年底使便利的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4.推广普及移动支付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推广安全可靠的移动支付产品,推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在经济、政务、生活领域应用的广泛覆盖,提升支付服务电子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
5.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体系。建立小微企业、三农、两权抵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金融精准扶贫等普惠金融相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在做好信贷+信用基础上,探索建立普惠金融考核评估体系,形成动态评估机制,从区域和机构两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改进金融服务工作。
(四)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1.完善货币信贷政策。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灵活运用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加强政策协调配套。整合各类财政资源,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账户开立、贴息、补贴、奖励等各种财政扶持政策,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对于积极参与、落实普惠金融工作到位、信贷投放积极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资金存放支持倾斜。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三门峡市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政策,鼓励更多优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丰富企业融资方式。加强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由财政出资设立普惠授信风险补偿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普惠授信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补偿补充机制。按照金融扶贫四位一体模式,后续风险补偿发生时,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担。资金不足时及时向风险补偿金账户补充资金,确保普惠授信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普惠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区政府金融办要积极联合人民银行,构建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社区村组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使其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
2.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高发领域,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观念。重点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
3.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区政府金融办要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各个环节的行为,加强非法金融广告治理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力度,规范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使用、保管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要督导金融机构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和投诉受理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流程和机制。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投诉受理处理的效率和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湖滨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面负责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快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注重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要切实落实对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等职责,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有效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
(三)强化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专项考核奖励办法,按年考核,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总结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对普惠金融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及时梳理、总结普惠金融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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