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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滨区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6 17:31    

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湖滨区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湖教体文〔2023〕130号

 

各乡(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各校(园),民办教育机构,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湖滨区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5日  

 

 

湖滨区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师生生命高于一切,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灾相结合方针,健全完善处置地震灾害事件长效机制,确保我区教体系统地震应急工作高效、合理、有序开展,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切实维护我区教体系统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湖滨区教体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区教体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和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项部署要求,准确分析、精准研判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督促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做好全区教体系统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工作,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等。

区教体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安全法制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主要职责为: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组织协调抗震减灾各项工作;负责与现场救灾及各有关成员保持联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受灾学校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应急预案启动

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根据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知各学校、幼儿园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值班人员迅速到岗,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汇报地震灾情信息。

三、应急措施实施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教体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地震级别和灾害程度,采取不同应急措施,做出相应级别相应。领导同志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2.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向区教体局报告,包括地震发生时采取措施、当前情况等。区教体局要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特别重大、重大地震和较大地震必须在事发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地震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

3.召开区教体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指示和要求,压实压细部门工作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协调应急力量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参与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按要求报告和通报震情、灾情,部署抗震救灾工作,统一对各类救灾资金、物资和器材调配和使用,及时发放给受灾学校、幼儿园。

四、应急措施保障

破坏性临震预报发布和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教体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要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将损失降到最低。

1.区教体局办公室、人事股、安全法制股负责组织抗震救灾抢险队伍赴灾区学校参加抢险救灾。

2.办公室、计财股、项目办、体卫艺股、民办教育办公室等负责做好资金、物资和受灾、救灾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受灾师生、教职员工避难安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受灾中小学校受损校舍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并就安全情况设置明显标识。支持和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3.基础教育股、师训股负责做好灾区师生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基础教育股、教研室、民办教育办公室等根据上级部署,负责协调灾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督导室、党风廉政室、文明办负责巡查、督导各学校、幼儿园防震抗震工作。

5.受灾学校继续做好震情灾情监控工作,积极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准确报送地震灾害损失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消杀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五、其他保障措施

1.各学校、幼儿园应按本规定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设施设备储备保障制度,优化教育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应急物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及时供应、质量可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通过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汇演等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处置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避险常识,增强本单位师生、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组织本校师生、教职员工,对地震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并根据演练暴露出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区教体局做好指导与督促工作,确保以上要求落到实处。

六、责任追究

地震发生后,区教体局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制订、修订、实施地震应急预案,不认真实施预案管理,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以前相关文件与本文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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