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湖滨区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3年湖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中心校、区直各学校(园)、民办教育机构:
为深刻汲取齐齐哈尔市7·23学校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着力消除学校房屋建筑和校园内建筑施工工程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2023年全市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2023年湖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湖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齐齐哈尔市7·23学校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着力消除学校房屋建筑和校园内建筑施工工程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2023年全市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建筑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迅速排查整治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校园内建筑施工工程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立查立改、违法行为立查立纠,坚决防范各类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稳定。
二、排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的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习实训楼、办公楼、会议室、学术活动中心、大跨度构筑物等所有房屋建筑(含规划房屋建筑、自建房和租赁房屋建筑等)和设施设备等。
三、排查内容
(一)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证书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使用年限等。
(二)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
(三)校园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园内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的履职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管控情况;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各种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及进场通道安全隔离情况;建筑材料保管、存放及运送路线设置情况。
(四)校园设施设备隐患。包括消防、燃气、体育等设施和电梯、锅炉等设备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动员。9月10日前各乡(街道)中心校及各学校(园)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隐患。9月31日前采取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对需要鉴定的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应委托具备条件和能力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设置警示标志和硬质安全围挡,并根据隐患程度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用,限时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填写《湖滨区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措施、责任清单》(见附件2),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集中整治。10月5日前对排查出的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彻底消除。11月30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提升,彻底消除隐患。
(五)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固化,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本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项工作,湖滨区教体局会同区建设局成立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街道)中心校及各学校(园)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应急、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消防、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主题教育整改事项的重要内容,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区教体局相关股室要加强对中小学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指导中小学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在房屋建筑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地方开展培训。
(二)开展专项督导。在各乡(街道)中心校、各学校(园)自查的基础上,区教体局、区建设局将适时组建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掌握各学校动员部署和排查情况。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园)要履行校园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落实落细职责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及时总结本校工作成效和亮点,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请各学校认真填写《湖滨区学校校园内建筑施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连同本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附件3等,加盖公章后,于每月28日前分别报湖滨区教体局、区建设局(附电子版)。
区教体局联系人及电话: 郭 莉 0398-2822939
邮 箱:hbqxab@126.com
区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 王 强 0398-2958629
邮 箱:hbqjsj@163.com
附件:1.2023年湖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
附件1
2023年湖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做好此项工作,湖滨区教体局会同区建设局成立全区学校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俊梅(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振峰(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秋霞(区教体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孙 辉(区教体局安全法制股股长)
王 强(区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刘 波(区建设局建设管理股股长)
董江涛(区教体局项目办主任)
刘焕丽(区教体局基础和成人教育股股长)
王忠平(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股股长)
陈 伟(区教体局体卫艺股股长)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组织监督各学校(含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等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学校发生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滨区教体局项目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董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莉同志为安全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