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教体系统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防汛工作决策部署和“123”“321”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健全教体系统防汛体制机制,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区教体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中心,中心下设组织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信息宣传组、善后处理组。
(一)指挥中心人员组成及职责
1.人员组成
总 指 挥:韩建忠
副总指挥:李俊东 吴韫馨 柴亚丽 李秋霞 姚皎艳
成 员:区教体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各校(园)、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制股,孙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负责部署、落实全区教体系统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研究提出防洪救灾的措施、建议,明确防汛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和责任。
(2)落实防汛责任。在指挥中心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联校、股室包校”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3)建立预警机制。提前向各中心校、各学校(园)通报灾害天气情况,并建立工作网络。教体局协调气象部门,将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和各学校校(园)长手机纳入“灾害性天气手机短信预警平台”,每逢重大天气现象即发送短信预警。
(4)开展防汛准备工作检查。主汛期来临之前,各学校要在前期学校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一要对校舍、厕所、挡土墙、围墙、门垛等校舍以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等设施进行再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时间,在整改结束前,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学校无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教体局。三要根据历年汛情及物资消耗情况,抓紧开展汛前物资储备和更新补充工作,优化物资品种,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5)安排落实汛期值班。保持与各中心校、各学校的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教体局和各中心校、各学校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及学校汛期安全报平安制度。按照防汛部门规定,汛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
(6)落实责任分工。灾害发生后,对受灾的学校,局指挥中心领导成员按照“分管领导联校、股室包校”工作机制,立即赶赴所受灾学校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7)搞好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将“全区教体系统汛情受灾情况统计表”报上级有关部门。
(8)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认真撰写工作简报,全面反映抢险救灾工作。
(二)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俊东
副组长:王 忠
负责股室: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市、区与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
2.应急救援组
组 长:吴韫馨 李俊东 柴亚丽
副组长:董江涛 孙 辉 陈 伟
负责股室:安全法制股 项目办 体卫艺股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制定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统筹协调现场各项救灾抢险工作;组织救助现场受灾人员,随时掌握受灾、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秋霞
副组长:高 森
负责股室:财务审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系统汛期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为防汛工作提供物质支持;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
4.事故调查组
组 长:吴韫馨 李俊东 姚皎艳
副组长:董江涛 王忠平 孙 辉
负责股室:项目办 民办教育办公室 安全法制股
工作职责:进入汛期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汛情,查找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息宣传组
组 长:李俊东
副组长:王 忠
负责股室: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中心相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做好防汛救灾过程中信息、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工作;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及时准确报道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6.善后处理组
组 长:李秋霞 姚皎艳
副组长:刘焕丽 王忠平 谢晓波
负责股室:基础和成人教育股 民办教育办公室 师训股
主要职责:负责灾后学校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动员全区教体系统开展向受灾学校或师生捐助活动;组织开展对受灾人员的慰问,协助灾后重建安置等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信息报道组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中心校、各学校灾害信息畅通。后勤保障和应急救援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工具和出险人员生活、食品的工作。
2.接预警后,各中心校和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或停课等措施,及时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同时将提前放学或停课情况上报教体局办公室。
3.接防汛紧急警报后,指挥中心所有人员要到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中心校和各学校的联系;防汛指挥中心指派有关人员到达灾区一线。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学校、班级停止开展各类活动,通过广播等形式告知师生,并有秩序地组织转移到安全场所,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发生。
2.防汛指挥中心领导成员按照“局领导联校、股室包校”工作机制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参与指挥、调度。
3.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主要是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身处险境人员、保护学校财产、排除校内积水等,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5.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一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6.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7.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对受灾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受灾学校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联校领导和包校股室负责人积极帮助受灾学校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争取事宜。
4.造成特大洪涝损失的,区教体局做好向上级申报特大防汛补助经费工作。
5.督促受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消极应付和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各乡(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各校(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