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教体系统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为确保校园燃气使用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转”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见附件1),特制定湖滨区教体系统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转”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燃气管道运行全过程和本质安全各环节,大起底、全链条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各燃气使用学校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设施风险隐患,建立底数清单和需要更新改造的管道设施清单。
(一)排查整治隐患,建立底数清单。从即日起在全区教体系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对全区27家使用燃气单位的输气管道、阀门、调压设施等重点部位逐一开展排查,同时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需要改造的管道设施清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设施管护,确保安全运行。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园内户外管网、校园内户内管道和燃气安全装置等燃气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安排专人开展每日巡查检查,详细掌握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巡查、有效期、到期审验及更新等数据信息,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三、工作要求
各燃气使用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切实做好学校燃气安全工作。湖滨区教体局成立以三门峡市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湖滨区教体局党组书记韩建忠为组长,湖滨区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俊东为常务副组长的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附件2)。各学校相应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全市教育系统燃气安全管理十项措施》(三教文〔2023〕136 号)的要求将燃气安全风险级别提升为重大风险等级(红色),并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和日常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