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仲裁院深入推进仲裁调解工作,始终秉持着以和的节拍强化协商调解。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护薪行动中的应有作用,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充分实施主动调解、电话调解、现场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柔性化解劳动争议。
2022年10月李某入职某眼镜店工作,工作期间眼镜店以顶撞领导为由对员工进行罚款。之后,眼镜店在李某没有任何工作失误的情况下要求李某自动离职,又以调岗等形式逼迫李某离职,李某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于2023年6月9日向湖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
在详细了解李某的基本情况后,秉持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仲裁院立即启动速裁速调程序,并于当日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经多次电话沟通后组建调解庭。双方来到现场后,仲裁员通过情、法、理等多方面,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多番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承诺一次性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4000元,双方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这其实是通过速调机制快速为劳动者维权的一个普通片段。截至目前湖滨区仲裁院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0起,帮助108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30万余元。湖滨区仲裁院将进一步发挥速裁机制高效便民的优势,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不断贡献人社力量,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地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