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创业 > 正文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3-08-25 17:08    
1.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政策对象: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3.补贴标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300元;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4.申请条件: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于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5.申请材料:
(一)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困难资质佐证材料材料(尽量通过信息系统协同获取);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符合条件人员社保卡银行账户;《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并填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
6.办理流程:
(一)困难毕业生人员:个人申请;高校初审与申报;公示与认定。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申请;受理与审核;登记录入;公示与认定。
7.办理时限:按季发放。
8.办理地点(方式):(一)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市人社局办理;(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湖滨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办理
9.办理结果:公示与认定
10.咨询电话:2953638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