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获得相关岗位需求信息与薪资待遇,需要配合机构进行相关就业培训
3.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终止灵活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4.申请材料: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办理流程: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办理成功后,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劳动者自行打印
6.办理时限:窗口即时办结;网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
7.办理地点(方式):湖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场出结果
9.咨询电话:295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