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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往省外

发布日期:2023-11-17 15:50    

一、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二、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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