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居住地户籍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或者丢失的。
三、办理流程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交验相关身份证件;
2、申请人需要交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40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丢失补领40元/证;到期换领20元/证;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其他原因换领20元,《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