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正文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处罚

发布日期:2023-08-11 16:53    

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398-2862986

smxhbwjs@163.com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2009827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 2009827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处方管理办法》(20072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6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