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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类事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发布日期:2023-11-13 21:16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 2015年12月27日修正)

二、受理范围及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只有一个子女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三、申请材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需提供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其他人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四、办理流程

1、财政拨款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单位发放,持所需材料到所在单位申领。资金由单位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列支。
2、其他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需持所需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申领,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通过银行等代发机构每年年底将奖励费存入独生子女父母个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投诉渠道
0398-295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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