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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09 17:12    

湖滨区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管理制度

 

为实施好营养餐工程,提高学生营养餐管理水平,增强农村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配送。每天有供货方工作人员按时送至各学校,各学校负责营养餐专管人员按要求逐一对食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证期进行检验,严格检查供货商提供的每批次产品合格证,填写记录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再经学校营养餐专管员与陪餐企业专管员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并留样。各学校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若有外箱变形、破损、渗漏、受潮,内包破损、过期、膨胀、破包、脏包、霉包的食品,要立即更换,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二、各校各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各班面包和牛奶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三、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陪餐制度,学校领导要陪餐并做好记录,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体卫艺股安排营养餐管理人员负责日清月结,按月统计全区享受营养餐的师生食用数量,进行总结算。  

五、定期对各校营养餐管理规范化(包括营养餐的配送、学校的验收、储存、发放、台账等)进行进一步的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到位。

 

安全责任人:何志行

供餐方签约人:何中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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