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发现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要立即落实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休学需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或休学离校,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023年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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