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帮扶对象户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