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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湖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湖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5:49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政府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湖滨区司法局起草了《湖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湖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湖滨区司法局220法治审核股。
  附件:《湖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湖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邮箱:hbqfzgz@163.com
  联系电话:0398-2950461
  传真:03982958532
  邮编:472000
  来信地址:湖滨区司法局(大岭南路与召公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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